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泽州县来仪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来仪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泽州县来仪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来仪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泽州县来仪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董建会
联系电话:130966506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